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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普测检测: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特别提醒

更新时间:2017-04-11 08:32:18 点击数:3733

为了能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,山东普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特别提醒您注意:

  •   单位符号的字母一般用小写体正体字母,若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,则其符号的第一字母用大写体(N、A、K)。单位符号没有复数形式;

  •   任何情况下,优先采用符号(如房屋面积单位应写成m2,但一般读物上可以用中文符号平方米);

  •   如果长度的2次和3次幂是表示面积和体积,则相应的指数名称为“平方”和“立方”,并置于长度单位之前,否则应称为“二次方”和“三次方” (m3、m/s2) ;

  •   温度的单位摄氏度,其符号为℃(今天气温20℃,不能读成摄氏20度,应读成20摄氏度);

  •   国际新闻中出现非法定计量单位应换算后加括号注明。

此外,还有两个特殊规定:

  1.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1993年11月1日发送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工作的几点意见通知》(技监局量函[1993]460号)规定:

  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改革,要积极推动、逐步过渡。对于公文、报表、技术资料、契约合同、各种报刊和其他出版物等文字材料中的计量单位,要积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,尽快改制。改制中,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两种单位并列,但须将市制单位放在括号内。对农村及土地面积的合同、契约等的改制,要持慎重的态度,严格按照土地管理、农业、统计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,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配合。

  2.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在1998年7月27日发文《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》(质技监局量函[1998]126号)补充规定:

  (1)在临床病历、体检报告、诊断证明、医疗证明、医疗记录等出版物中可使用毫米汞柱mmHg或千帕斯卡kPa。

  (2)在出版物及血压计(表)使用说明中可使用千帕斯卡kPa或毫米汞柱mmHg,如果使用毫米汞柱mmHg应注明毫米汞柱mmHg与kPa的换算关系(1mmHg=0.133kPa) 。

  (3)根据国际交流和国外学术期刊的需要,可任意选用mmHg或kPa。

  

本文刊载数据部分来源于互联网,计测传媒平台进行总结发布,供业内读者参考交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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